学院概况
继续教育学院工作职责
来源:来源:信息中心阅读次数:发表日期:2012-11-07 09:06:45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继续教育的方针、政策、法律与法规,根据社会需求和学院发展的总体纲要,参与制订学院继续教育发展规划及年度工作计划。
二、积极争取省、市有关部门的支持,发展各类成人学历教育、非学历教育,完成学院确定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指标。
三、制定和规范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现代远程教育、非学历教育相关的管理制度,经学院批准后组织实施。
四、制订、落实学院各类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现代远程教育的招生计划,严格按教育行政部门和学院的规定,开展招生宣传、入学考试和新生录取工作。
五、根据学院继续教育发展需要,拓展多层次、多形式成人高等学历教育项目,与其它高校及区域性中专、中职院校联合办学,扩展办学渠道,提高办学效率和效益。
六、严格成人教育教学管理,组织协调各院(系)专业教学计划的编制,对教学工作的各个环节进行检查督促和指导,加强教学质量的监控,不断提高教学质量。
七、做好各类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现代远程教育的学籍管理、毕业生毕业资格申报、毕业手续的审核、办理、证书发放和学生档案接转等工作。
八、遵照国家和教育部门的规定与要求,完成校外教学点合作协议签订、备案、年审工作,规范和制定成人高等教育校外教学点的管理规章制度,开展监督、检查与评估工作。
九、适应社会需要,推动全院非学历培训业务的开展,指导各院(系、部)组织开展培训业务。
十、发挥泰州市退役士兵教育培训中心作用,根据上级主管部门要求组织完成退役士兵教育培训工作。
十一、按照学院相关财务规定及与合作单位签订协议内容完成教学点、各院(系、部)经费结算工作。
十二、做好成人教育的调研工作,加强与用人单位、兄弟院校的交流与合作,研究成人教育的发展规律和趋势。
十三、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协助其它部门共同做好有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