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退役士兵教育培训中心文件
泰退教〔2013〕 1 号
关于对叶欢等退役士兵学员予以表彰的决定
各市(区)民政局、泰州职业技术学院有关分院:
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推动我市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工作再上台阶,在泰州职业技术学院有关分院初评申报的基础上,经泰州市退役士兵教育培训中心研究,决定对叶欢等119名退役士兵学员予以表彰奖励。希望受表彰的学员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希望广大退役士兵学员以先进为榜样,继续保持革命军人光荣传统,勤奋学习,刻苦钻研,为家乡建设再立新功。希望有关单位认真总结退役士兵教育培训工作经验,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开拓进取,大胆创新,为不断提高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工作水平,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受表彰退役士兵名单
泰州市退役士兵教育培训中心
2013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