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信息
关于举办2013年泰州市社区药学及检验技术人员培训班的通知
来源:来源:信息中心阅读次数:发表日期:2013-10-16 09:24:00

 

各市(区)卫生局:
为认真实施《江苏省社区卫生人员服务能力建设专项培训实施方案》,确保2013年培训任务的完成,经研究决定举办泰州市社区药学及检验技术人员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根据省卫生厅《关于转发康复等七个专业社区人员岗位培训大纲的通知》(苏卫办科教〔2011〕5号),社区药学及检验专业人员培训大纲(附件1、2)确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
二、培训对象
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中从事药学、检验工作的人员,每个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含市区乡镇卫生院)药学、检验专业原则上每专业2人,不少于一人。
三、培训时间及学时
1、社区药学专业人员培训:总学时240学时(理论为100学时+实习为140学时),理论培训时间:2013年10月26日—2013年12月1日(每周六、周日)。药学实习由各市(区)卫生局组织安排在省级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实习。
2、社区检验专业人员培训:总学时240学时(理论为80学时+实习为160学时),理论培训时间:2013年10月26日—2013年11月24日(每周六、周日)。检验实习:三市及姜堰区人员在当地人民医院,其他区人员在各区级综合医院、省级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难以安排的,由区卫生局提出申请,安排至市级医疗保健机构。
四、报到时间及地点
2013年10月26日上午8:00—9:00在泰州职业技术学院(迎春东路8号)济物楼101报到。
五、其他
本次培训班理论培训费由市卫生局统一承担,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培训工作列入全市目标考核内容,希各市(区)卫生局认真组织好参培人员,安排好工作,确保参培人员培训到课率和培训合格率,并将参培人员名单于10月21日前报至市卫生局疾妇处(邮箱:6393173@163.com)。参培学员报到时需带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及照片两张。
市卫生局联系人:罗锋,联系电话:86393173。
泰州职业技术学院联系人:周老师,联系电话:13062955286;季老师,联系电话:18921708916。
 
 
                           泰州市卫生局
                             2013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