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管理
学生管理
关于加强退役士兵、全日制成教生教育管理的若干规定
来源:来源:信息中心阅读次数:发表日期:2013-06-05 11:08:28

为加强对退役士兵、全日制成教生的教育管理,促进成教教学质量的提高,实现成教普教管理质量双轮齐转的新目标,现就进一步加强退役士兵、全日制成教生教育管理要求如下:

一、工作职责

各部门各司其职,参照普专要求做好退役士兵、全日制成教生教育管理工作。尤其是组织部、团委、质量监控中心、教务处、学工处、后勤处、继续教育学院、现教中心、图书馆、财务处、保卫处、后服公司等各相关职能部门要整合资源、形成管理的合力,做好对退役士兵、全日制成教生的服务。各分院作为具体落实教育管理责任单位,要全方位落实各项管理制度和规定,从学生实际出发,增强教育管理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创造性。

二、招生、录取、毕业工作

继续教育学院负责退役士兵、全日制成教生宣传、招生、录取、毕业工作,各部门积极配合,各分院根据要求抽调人员组成招生队伍。继续教育学院及时发布招录工作信息和学生报到情况,方便相关部门开展工作。

1.负责统一印制退役士兵、全日制成教生招生简章与宣传材料。为保证招生宣传的规范性,各分院如需制作招生宣传材料,需报继续教育学院审核后统一印制。

2.负责向省教育厅等招生主管部门申报招生计划。在招生计划指导下进行招生、录取,统一寄发新生录取通知书。

3.负责组织各分院完成新生报到注册、毕业注册工作。

三、教学工作

1.退役士兵、全日制成教生人才培养方案制定审核

由各分院制定,教务处牵头,会同继续教育学院、质量监控中心对退役士兵、全日制成教生人才培养方案进行审核。

1)退役士兵、全日制成教生人才培养方案制定要求

①退役士兵、全日制成教生人才培养方案制定要充分体现退役士兵、全日制成教生特点,充分体现就业实际需求,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具有明确细化的培养标准及教学量化指标,明确学生毕业时须获得的中级或高级技能资格证书要求。

②专业培养要根据学生特点,因材施教,使毕业生具备必备的社会科学知识和人文知识、专业基础知识和专业技能。

③课程设置分为公共基础课、专业理论课和专业实践课(或技能训练课),总课时原则上不得低于1600课时。

④人才培养方案必须突出实践应用能力的培养,理论课与实践课融合,实行一体化教学。其中专业实践课(或技能训练课)需占总课时的70%左右,顶岗实习时间为半年至一年。

2)各分院根据要求制定退役士兵、全日制成教生人才培养方案初稿,报教务处。

3)教务处会同继续教育学院、质量监控中心对各分院人才培养方案进行审核。

2.退役士兵、全日制成教生教学过程管理

教务处负责退役士兵、全日制成教生教学过程管理。

1)退役士兵、全日制成教生组班、插班

①各分院根据退役士兵、全日制成教生专业招生人数制定组班方案。专业人数达到20人(含20人)原则上应单独组班,相近专业采取宽专业口径,尽量合班教学;专业人数20人以下可插入到相同专业普专新生班级中学习。单独组班、插班必须控制班级总人数在60人以下(含普专学生)。

②各分院将组班方案汇总后报教务处,教务处会同质量监控中心、继续教育学院对组班方案进行审核,确定后发至学工处等相关行政管理部门。

2)单独组班班级由分院制定课表、确定授课教师,报教务处审核后录入教务系统。

3)各分院将单独组班(插班)退役士兵、全日制成教生名单加入平时成绩记载表,及时将课表、平时成绩记载表等相关教学资料发至各任课教师。

4)有关任课教师加强单独组班(插班)学生的管理,发现异常及时与相关分院联系。按时上报成绩到各分院成教教学秘书。

3.退役士兵、全日制成教生学籍管理

继续教育学院负责退役士兵、全日制成教生学籍管理。

1)退役士兵、全日制成教生的入学与注册、退学、毕业、结业与肄业由继续教育学院负责审核。

2)退役士兵、全日制成教生考核与成绩记载、升级与重修、休学与复学等原则上参照《泰州职业技术学院学籍管理规定》执行。

4.退役士兵、全日制成教生教学质量监控

质量监控中心负责退役士兵、全日制成教生教学质量监控。

1)退役士兵、全日制成教生教学质量监控按照普专生管理要求施行。

2)质量监控中心把对插班、单独组班上课的退役士兵、全日制成教生纳入到教学质量监控范畴。

5.教育教学改革、课题研究纳入学院教改体系,由各职能部门分别负责。

四、学生管理工作

学工处负责退役士兵、全日制成教生学生管理工作。

1.退役士兵、全日制成教生班主任(辅导员)选配。

各分院根据组班情况选配班主任(辅导员)。独立组班配备专职班主任;插班生纳入所在班级管理,但要选配专业指导老师。各分院全日制成教生专职班主任配备,师生比原则上不得低于1:100;辅导员配备师生比原则上不得低于1:240

2.退役士兵、全日制成教学生班主任(辅导员)主要工作职责。

1)加强班集体建设。健全班级党团组织,选优配好班委、团干部成员,明确职责分工,落实责任到人。指导班委会、团干部开展工作,培养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能力,建设优良学风、班风。积极推介优秀学生干部参与学院、分院学生会、团委组织管理工作,使其得到更好的锻炼成长。

2)有针对性地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帮助学生养成良好的道德品德和个人修养。

3)要经常深入学生课堂、宿舍、实习(实训)等场所,主动了解学生思想和学习、生活状况,主动与任课老师保持经常性联系,掌握学生的学习情况,及时商讨解决有关问题,帮助学生端正学习态度,提高学习兴趣,掌握科学学习方法。加强与学生家长和实习单位(当地民政部门)的联系,在思想、品德、学习、生活、身心健康和就业创业等方面满腔热情地关心、指导和帮助学生。

4)要认真做好学生日常教育管理工作,如文明修身、主题班会、晨练、晨读、上课、晚自习、晚归不归,宿舍安全、卫生检查等工作。

5)认真做好学生的综合素质测评、医疗保险等工作,及时做好违纪违规学生的教育处理工作等。

3.退役士兵、全日制成教学生专兼职班主任(辅导员)管理考核工作。

学工处及各分院负责对班主任(辅导员)的工作进行指导、督查,对工作不得力、不到位现象督促帮助其限期整改。工作考核依据《泰州职业技术学院辅导员和班主任工作职责》和《泰州职业技术学院辅导员和班主任工作考核办法》实施。

4.退役士兵、全日制成教学生日常管理,参照普专学生管理要求执行。

如有违纪行为,原则参照《泰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违纪处分条例》执行。特别是对不能正常参加教育、教学活动的,要根据其缺课、旷课情况,及时给予批评、教育,依据学院、分院两级处分权限,做好过程管理。如经多次教育不改,或有特殊原因不能参加全日制教育教学活动的,及早劝其转入业余方式学习,并办理相关手续。

5.退役士兵、全日制成教学生评奖评优。

学院奖学金、助学金及学院、分院两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等评定原则参照普专相关规定执行。

6退役士兵、全日制成教学生享受与普专生相同的就业指导和服务。

就业指导中心要根据这类学生的特点,通过举办专场招聘会、特别推介会等形式,加大对该群体的就创业帮扶力度。

五、组织发展工作

各分院制定退役士兵、全日制成教生组织发展计划,在组织部指导下参照“泰州职业技术学院党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在退役士兵学员中发展党员工作的意见》的通知”进行组织发展工作。

六、其他

全日制退役士兵、全日制成教生相应经费按照普专生的标准配比,其中,各相关行政管理部门的经费从学院成教经费中列支,各分院的经费从各分院成教发展基金中列支,实现责权利的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