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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5年高技能人才公益培训相关工作的通知
来源:来源:信息中心阅读次数:发表日期:2015-06-12 09:56:42
各有关分院:
     根据中共泰州市委组织部和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开展2015年度高技能人才公益培训的通知”(泰人社发[2015161号)精神,我院承担此次培训任务的有:化学检验分析技术国内师资班—药学院(7621日);互联网+应用技术国内师资班—经管院(8616日);数控技术(加工中心方向)国际师资班—机电院(831915)及建筑施工技术国内师资班—建工院(1017111)。
    为落实学院“356“工作总体要求,加强“一分院一品牌”建设工作推进力度,严格按照市人社局绩效考核管理办法开展相关工作,确保本次培训班培训质量,现将本次培训班开班工作要求布置如下:
1、请各有关分院务必高度重视,指定专人制定培训班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培训班每项工作的具体负责人及其联系方式,如班主任,后勤保障人员等。并于618下午下班前,将授课教师教学资料与实施方案、培训班课程表、培训班管理规定及学员需知等盖章后送至求是楼113室刘宇辉处;
2、请各有关分院在实施方案中单独、明确列出培训班的资金使用项目及预计金额供审核,审核通过后方能使用经费;
3、请各有关分院在开班前一周完成实验实训设施的准备,学员实训材料的采购工作,并指定专人负责学员实验实训期间的安全工作,确保学员实验实训期间的安全。人社局将在开班前检查各培训班准备情况;
4、继续教育学院负责培训班的对外宣传、医疗保障、学员就餐及住宿的安排及协调工作;
5、各分院在培训班结束后需提供材料:(1)培训班具体实施方案;(2)培训班课程表;(3)授课教师教学资料;(4)培训班班级管理制度(含班级管理机构成立文件、学员手册、学员考勤记录表、需建立QQ群或微信群等);(5)培训现场图片(不少于20张);(6)培训班效果证明材料(含学员满意度测评表和授课教师教学效果评价测评表各2次);(7)培训班总结(含经验、不足及学员后期跟踪提升计划等);
6、各有关分院如有疑惑,可咨询:0523-86664193 刘宇辉

泰州职业技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2015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