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院、教学点:
2017年新生注册工作在即,请各单位严格按照《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成人高等教育新生复查及学籍电子注册工作的通知》(苏教办学[2017]3号)文件要求,认真做好新生复查工作。凡不履行职责,后续产生的问题由各单位自行承担。
泰州职业技术学院继教院
2017年3月10日
友 情 提 醒
来源:来源:信息中心阅读次数:发表日期:2017-03-10 10:2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