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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职业技术学院成人高等教育优秀学员、优秀班干部评选办法
来源:来源:信息中心阅读次数:发表日期:2012-09-27 17:14:18
     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加强成人高等教育学员的思想政治工作,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特制定评选办法。

第一条  参评对象:本校在籍成教学生

第二条  优秀学院评选条件
(一)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自觉遵守国家的政策法令,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尊敬师长,关心集体,团结同学。
(二)学习目的明确、学习刻苦认真,能正确处理好工作与学习的矛盾,按时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各项学习任务,按时完成作业。各科考试、考查成绩的总分在班级前15%名。
(三)自觉遵守校纪校规,遵守课堂纪律,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有事履行请假手续,且出勤率在90%以上。

第三条  优秀班干部评选条件
除具备优秀学员条件(各科考试、考查成绩的总分在班级前25%名)外,还要求:
(一)热心为班级同学服务,发挥学院、班主任以及学员之间的桥梁作用。
(二)认真完成学院、班主任交给的各项工作。
(三)能团结同学,发现班级问题及时汇报,能为班级同学排忧解难。

第四条  评选及奖励办法
(一)业余、函授学员于毕业前评选一次;脱产班学员参与普专生每年一度的优秀学员、优秀班干部评选活动。
(二)优秀学员和优秀班干由班主任根据评选条件提出候选人名单,在班级进行评选,院(系、部)主任审核确定名单。
(三)各班评选的优秀学员和优秀班干部的总人数应在学员总数的10%以内,优秀班干每班1~2名。
(四)评选出的优秀学员、优秀班干部要填写《泰州职业技术学院成人教育优秀学员(优秀班干部)登记表》,存入个人档案。
(五)对评选上的优秀学员和优秀班干部以精神奖励为主,物质奖励为辅。发给荣誉证书和纪念品。

第五条  本评选办法解释权属院继续教育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