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院、教学点:
根据江苏省教育厅最新相关文件要求,今年夏季毕业生工作已经开始,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将毕业生有关工作内容做如下要求:
一、 总体要求
本次报送的毕业生为2013级及往届未毕业学生(包含2015年6月即将参加计算机英语统考的学生),请各分院、教学点按文件要求报送材料,以免影响毕业。
二、 毕业生报送材料
1、
(1)需要提交的材料:
A、2015年夏季预计毕业生名单
B、2015年夏季预计毕业电子注册数据统计表
C、2015年夏季预计毕业生学历证书像片
(2)具体要求
A、毕业生名单,请按格式要求填报《2015年夏季预计毕业生名单》(附件1)和《2015夏季预计毕业电子注册数据统计表》(附件2),如有转专业等信息变动请在备注内标注,没有毕业生的分院、教学点请做好零上报工作,电子稿、纸质稿(签字盖章)请同时报送。
B、证书像片,参见《高等学校学历证书像片信息采集标准》,具体请按电子照片贴纸要求(附件3)分别填写学生原始电子照片和现有电子照片(加学号、姓名),电子稿、纸质稿(签字盖章)请同时报送。
2、
需根据要求提交下列毕业生材料:
(1)学生成绩汇总表(上交电子稿、纸质稿各一份,纸质稿应有制表人、分院、教学点负责人签名和盖章)
(2)学生学籍卡(一式二份纸质稿,纸质稿应有制表人、分院、教学点负责人签名和盖章,卡中内容要填写完整,不能有任何涂改现象,所填成绩必须和学生成绩汇总表完全吻合。)
(3)毕业生登记表(一式二份纸质稿,班主任应写好鉴定和签名)
(4)校内离校手续清单、教学点离校手续和校外教学点应收费用一览表(纸质盖章稿一份,报送毕业生材料之前务必结清)
三、毕业生资料报送方式
1、电子稿发送至: 935987547@qq.com 刘懿老师处
2、纸质稿邮寄或送至:泰州职业技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刘懿老师处
邮编:225300 电话:0523-86665290
四、注意事项
1、请各分院、教学点在上报之前认真核对各项信息,做到准确无误(所有信息与录取信息必须一致)。所有报送资料以毕业班级(专业)为单位整理。
2、学生所有上报资料及表格排列必须按上报顺序,并注明专业。
3、各分院(部)及教学点应加强电子注册工作中有关数据的统计,防止漏报,重报。
4、(1)凡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与录取信息不一致者(正常升位除外),需提供户籍证明原件、身份证复印件、个人申请资料,身份证号码正常升位者不需要进行修改。
(2)出生年月日与录取信息不一致者,不能进行修改。
(3)姓名原则上不得更改,确需更改者,必须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公证书(原件),户籍卡原件,身份证复印件及个人情况说明。
5、计算机基础课程统考成绩继续和毕业挂钩。对计算机课程统考未能按规定通过的学生,不具备验印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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