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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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5年春季成人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工作的通知
来源:来源:信息中心阅读次数:发表日期:2014-11-07 11:29:48

各分院(部)、教学点:

为做好2015年春季成人高等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工作,根据江苏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将我院毕业生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本次报送的学生材料均为往届未毕业的学生(包含201412月参加计算机英语统考、其余各项毕业条件均符合的学生),2013级学生不在此次报送范围之内。各分院(部)及教学点需按文件要求将毕业生材料及时报送继续教育学院,以免影响电子注册工作的整体进程。

各分院(部)和财务处结清所有毕业生费用、各教学点结清当年管理费用后方可上报毕业生材料。

二、毕业生报送材料

12015年春季预计毕业生表(上交电子稿、纸质稿)

请在“2015年春季预计毕业生”(见附件1)电子稿中注明本分院(部)或教学点的毕业情况,有转专业、退学、休学等特殊情况的也请在备注中注明(此次注明退学的学员今后将不再办理毕业),打印电子稿中属于本分院(部)或教学点的名单部分,认真核对,最后,进行毕业生数统计,分院或教学点负责人签名并盖章

★务必请学生本人核对信息及照片并亲自签名

(转专业的学生请说明由XX 专业转为XX专业)

★身份证号码仅是自然升位,不需要进行修改;

★退役士兵请务必在名单中注明

2.图像材料(上交电子稿)

请按“高等学校学历证书像片信息采集标准”要求报送电子照片,见附件2,否则,影响学生的电子注册。为确保电子照片顺利通过省厅审核,要求报送学生原始电子照片(即不加学号、姓名)和现有电子照片(即加学号、姓名)各一份。

3.毕业生电子注册相关表格(见附件3):

1)毕业电子注册数据统计表(上交电子稿、纸质稿各一份,纸质稿必须有制表人、分院、教学点负责人签名和盖章)

2)学生成绩汇总表(上交电子稿、纸质稿各一份,纸质稿必须有制表人、分院、教学点负责人签名和盖章)

3)学生学籍卡(一式二份纸质稿,纸质稿必须有制表人、分院、教学点负责人签名和盖章,卡中内容要填写完整,不能有任何涂改现象,所填成绩必须和学生成绩汇总表完全吻合。)

4)毕业生登记表(一式二份纸质稿,班主任必须写好鉴定和签名)

5) 校内离校手续清单、教学点离校手续和校外教学点应收费用一览表(纸质盖章稿一份,报送毕业生材料之前务必结清)

三、毕业生资料报送方式和时间

电子稿发送至: 935987547@qq.com 刘懿老师处 

纸质稿邮寄或送至:泰州职业技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刘懿老师处

邮编:225300  电话:0523-86665290

截止时间:20141130

四、注意事项

1.请各分院(部)及教学点在上报之前认真核对各项信息,做到准确无误(所有信息与录取信息必须一致)。所有报送资料以毕业班级(专业)为单位整理,凡未通过201412月计算机英语统考的毕业生资料请在领取2015年春季毕业证书时自行领回

2.学生所有上报资料及表格排列必须按上报顺序,并注明专业。

3.各分院(部)及教学点应加强电子注册工作中有关数据的统计,防止漏报,重报。

4.(1)凡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与录取信息不一致者(正常升位除外),需提供户籍证明原件、身份证复印件、个人申请资料,身份证号码正常升位者不需要进行修改。

2)出生年月日与录取信息不一致者,不能进行修改。

3)姓名原则上不得更改,确需更改者,必须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公证书(原件),户籍卡原件,身份证复印件及个人情况说明。
      
5.计算机基础课程统考成绩继续和毕业挂钩。对计算机课程统考未能按规定通过的学生,不具备验印资格。

 

泰州职业技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2014-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