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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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江南网院《关于清退已超规定最大修业年限学生的公示》的通知
来源:来源:信息中心阅读次数:发表日期:2017-05-18 08:54:53

 关于清退已超规定最大修业年限学生的公示

各校外学习中心、同学:
    根据我校网络教育《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第八条第4点要求,“学习时间超过规定修业年限者,作退学处理或令其退学”。经与所属学习中心确认,部分学习中心的少数学生已超过学习期限(业余专升本、业余高起专的最高修业年限皆为5年)且无法取得联系,学院决定对这些学生作退学处理,现予公示。公示期为:5月16日-5月22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联系学籍办公室龚雯老师,联系电话(传真):0510-85320357,电子邮箱: gongwen@cmjnu.com.cn

附件:《清退名单》.xls